(2015年5月30日)
各位常委、同志们:
省政协十一届十次常委会议马上就要闭幕了。本次会议以“全面推进依法治省、努力建设法治江苏”为主题,紧扣了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重点,体现了政协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履职原则。为开好这次会议,省政协主席会议作了部署安排。会前,组织住苏全国政协委员、省政协委员和党派团体、专委会、市县政协开展了系列调研座谈活动。会议期间,邀请省委常委、副省长徐鸣到会通报情况,邀请中央政法委副秘书长徐显明作专题讲座。会议收到发言材料56篇,有16名委员先后作了大会发言,省法院、省检察院、省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到会听取委员意见。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会议开得活跃有序、富有成效。会后,相关专委会要认真做好委员意见建议的整理报送和成果转化工作。下面,我再讲几点意见。
一、切实增强全面推进依法治省的使命感责任感
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是社会文明的重要标志,也是实现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的可靠保障。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既是“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组成部分,又是协调推进“四个全面”的重要制度基础和法治保障。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了《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出专题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围绕全面依法治国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讲话,强调要旗帜鲜明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定不移推进改革,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加快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全面依法治国必须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领导干部要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这些都为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提供了基本遵循和行动指南。
全面推进依法治省,是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在江苏的具体实践,也是“迈上新台阶、建设新江苏”的重要保障。省委、省政府始终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去年,省委召开十二届八次全会,讨论通过了《中共江苏省委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意见》,省委书记罗志军发表了讲话。经过多年努力,我省地方立法步伐加快,依法行政稳步推进,公正司法水平不断提高,全社会法治观念得到增强,依法治省和法治江苏建设取得重要进展。当前,改革发展正处在关键时期,法治建设、司法改革也处在重要时刻,全面深化改革,完善市场经济体制,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调节社会利益关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迫切需要全面厉行法治,更好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我们一定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充分认识全面推进依法治省的重大意义,切实发挥政协作为协商民主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的重要作用,积极协助省委、省政府推进法治江苏建设各项任务的落实,为开创“两个率先”实践新境界、谱写好中国梦的江苏篇章贡献智慧和力量。
二、努力提高围绕建设法治江苏咨政建言的针对性有效性
全面推进依法治省、努力建设法治江苏,不仅要有正确的认识,还要有实际的行动;不仅要研究分析存在的问题,更要提出切实可行的对策和建议。结合委员们提出的意见建议,政协围绕全面推进依法治省建言献策,要重点关注以下问题:
1、立足于提高立法质量,更加注重推进地方立法科学民主。委员们强调,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要恪守以人为本、立法为民的理念,按照“不抵触、有特色、可操作”的原则,坚持立改废释并举,紧扣江苏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推进重点领域立法,加快完善与国家法律法规相配套、体现时代特征、富有江苏特点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体系。要主动适应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找准最迫切需要立法的问题,尽可能为这些问题的解决提供法律依据,实现立法与改革决策相衔接,使各项工作于法有据、有法可依。有些委员提出,要以新修改的《立法法》实施为契机,健全有立法权的人大主导立法工作的体制机制,明确立法权力边界,依法有序赋予设区市地方立法权,并加强省市立法的统筹协调。许多委员建议,要抓住提高立法质量这个关键,积极开展立法协商,探索建立立法论证咨询机制,拓宽公民有序参与立法的有效途径。特别是对事关民生的立法工作,要广泛邀请群众参与,使立法过程成为吸收民意、凝聚民智、达成共识的过程。
2、立足于建设法治政府,更加注重坚持依法行政。委员们指出,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要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推进行政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要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简政放权和政府职能转变,厘清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的职能边界,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对应当放给市场和社会的权力要彻底放、不截留,对上级下放的审批事项要接得住、管得好,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进一步提高政府效能。部分委员建议,要把重大行政决策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的重点予以规范,认真贯彻《江苏省行政程序规定》,推动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五个法定程序落到实处。要把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作为提升行政执法能力和效率的重点予以推进,根据不同层级政府的职能和事权,合理配置执法力量,减少行政执法层级。要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大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的行政执法力度。还有的委员提出,要全面推进政务公开,重点推进财政预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实现决策、执行、结果公开透明,增强政府公信力。
3、立足于保证公正司法,更加注重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委员们认为,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要按照中央部署和省委要求,认真组织实施《江苏省司法体制改革试点方案》,支持和保障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建立健全司法人员履行法定职责保护机制;以优化司法职权配置为重点,健全司法权力分工负责、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制度安排。有的委员提出,人民法院立案登记制改革已经全面启动,要准确把握立案登记制的精神实质,对依法应受理的案件,要坚持有案必立、有诉必理,杜绝“不立不裁”,解决好群众反映的“立案难”问题。有些委员建议,要推进严格司法,在执法办案中把好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法律适用关,做到实体正义和程序正义并重。要把严格依照程序办案作为评价办案质量的重要标准,建立司法档案,实行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要深化司法公开,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探索创新人民群众参与、监督、评判司法的途径和方式,努力让人民群众从司法工作中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4、立足于维护社会和谐,更加注重推进社会治理法治化。委员们提出,要善于用法治精神引领社会治理实践、用法治思维谋划社会治理思路、用法治方式破解社会治理难题,确保社会在深刻变革中既生机勃勃又井然有序。要着力构建立体化现代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健全依法维权和矛盾纠纷化解体系,深化人口服务管理体系,强化公共安全监管体系,完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体系,优化基层基础工作体系,加快培育和发展社会组织体系,建立网上网下综合防控体系,建设推动平安法治融合发展体系,深入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有些委员认为,公共法律服务是基本公共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把公共法律服务纳入我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纳入政府公共服务范围和政府购买目录,研究制订全省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和质量标准体系,重视农村公共法律服务,促进公共法律服务全面覆盖城乡、真正惠及全民。
5、立足于促进全民守法,更加注重弘扬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委员们强调,要坚持把全民普法和守法作为依法治省的长期基础性工作,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的原则,大力开展法治进机关、进社区、进乡村、进学校、进企业活动,引导群众强化规则意识,自觉用法律规范自身行为,依靠法律手段解决纷争,运用法律武器维护合法权益。特别要加大宪法宣传教育力度,认真贯彻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坚决维护宪法权威。领导干部是全面推进依法治省的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实践者,要牢记法律红线不可逾越、法律底线不可触碰,带头尊崇法治、敬畏法律,带头了解法律、掌握法律,带头遵纪守法、捍卫法治,带头厉行法治、依法办事。委员们认为,社会治理离不开法律和道德共同发挥作用,要一手抓法治、一手抓德治,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培育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充分彰显江苏优秀传统文化优势,引导群众弘扬真善美、贬斥假恶丑,知荣辱、讲正气,乐于助人、多做好人好事,维护社会和谐稳定。部分委员建议,要加快建成覆盖全社会的信用信息系统,健全公民和组织守法信用记录,完善守法诚信褒奖机制和违法失信行为惩戒机制,使尊法守法成为全省人民的共同追求和自觉行动。
6、立足于强化人才支撑,更加注重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委员们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省,加强队伍建设至关重要。要坚持提高政治素质与职业素养相结合、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留得住”与“流得动”相结合,积极开展司法人员分类管理改革,推进法治专门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有效激发江苏法治工作队伍的生机与活力。委员们强调,律师是依法治省的一支重要力量,要构建社会律师、公职律师、公司律师等优势互补、结构合理的律师队伍,提高律师队伍素质,完善执业保障机制。许多委员建议,要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机制,把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纳入全省人才发展总体规划,畅通立法、执法、司法部门干部和人才相互之间以及与其他部门具备条件的干部和人才交流渠道,重点打造一支政治立场坚定、理论功底深厚、熟悉国情省情的法治专门队伍。
7、立足于实现目标任务,更加注重形成建设法治江苏的强大合力。委员们指出,党的领导是全面推进依法治省、努力建设法治江苏最根本的保证,要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依法治省全过程和各方面,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各方分工协作、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委员们建议,要加强基层法治机构建设,建立重心下移、力量下沉的法治工作机制,充实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劳动保障等重点领域基层执法力量。要扎实开展多层次多形式法治创建活动,深入实施法治为民办实事项目,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法治建设的满意度。要积极实施《法治江苏建设指标体系(试行)》,坚持高标准高质量推进,发挥好指标体系的引领、规范和激励作用。
三、扎扎实实把省政协下一阶段的各项工作组织好开展好
今年以来,在省委的正确领导、省政府的大力支持下,省政协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的最新要求,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有效履行政协职能,各项工作开展得深入扎实、有序有效。下一阶段,我们要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政协工作的最新要求。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人民政协成立65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始终坚持在依照宪法法律和政协章程准确定位的基础上,推进政协各项工作不断向前发展。认真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意见》,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
二是要紧紧围绕“两个率先”光荣使命协商议政。以编制江苏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为议题,认真开好省政协十一届十一次常委会议。以推进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加快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为议题,召开两次主席会议进行专题协商。同时要组织委员围绕建设现代医疗卫生体系问题开展一次专题民主监督,以大气污染防治、推进基层社区管理和服务平台建设为主题进行两次集中视察。办公厅、研究室和各专委会要加强筹划、提前准备、精心组织,务求取得实效。
三是要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在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中开展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的“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是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延展深化,是持续深入推进党的思想政治建设和作风建设的重要举措,也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重要抓手。要以学习“三严三实”、践行“三严三实”为主题,准确把握总体要求,既把专题党课、专题学习研讨、专题调研、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强化整改落实和立规执纪这五个“关键动作”抓实在抓具体抓到位,又创新方式方法、突出政协特色,确保省政协专题教育不走过场、见到实效。要把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与履行政协职能紧密结合起来,努力实现专题教育和政协工作有机融合、相互促进。
各位常委、同志们,全面推进依法治省,事关全省发展大局,人民政协责无旁贷、政协委员大有作为。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中共中央周围,在中共江苏省委的领导下,同心同德、开拓创新、扎实工作,为开创我省法治建设新局面,为建设经济强、百姓富、环境美、社会文明程度高的新江苏而努力奋斗!